行业标准
HJ T 198-2005|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0.006 mg/L,测定下限0.03 mgL,测定上限10 mg/L。
在2.5 mol/L盐酸介质中,于70 ℃±2℃温度下,三氯化钛可将硝酸盐迅速还原分解,生成的NO用空气载入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吸光管中,在214.4 nm波长处测得的吸光度与硝酸盐氮浓度遵守比耳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