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
HJ/T 29-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铬酸雾测定。
在无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60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5X10˙²mg/m²,方法的定量测定浓度范围为1.8X10˙³~30.3mg/m²,在有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30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5X10˙³mg/m²,方法的定量测定浓度范围为1.8X10˙²~12mg/m²。
在有还原性物质存在的条件下,铬酸雾的测定受到明显千扰。
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铬酸雾用玻璃纤维滤筒吸附后,用水溶解;无组织排放的铬酸雾用水吸收。在酸性条件下,铬酸中的六价铬与二苯基碳酰二肼作用,生成玫瑰红色的化合物,该化合物的吸光度和六价铬的浓度成正比,在540nm波长处用分光光度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