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
HJ 594-2010|水质 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废水中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碘-淀粉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彩色和黑白片洗片排放废水中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
当使用20mm比色皿,取样体积为20.0ml时,最低检出限为1x10⁻⁶mol/L,相当于对苯二酚0.11mg/L;测定下限为4×10⁻⁶molL,相当于对苯二酚0.44mg/L;测定上限为2.50×10⁻⁵mol/L,相当于对苯二酚2.75mg/L。
通常使用的显影剂,大都具有对苯二酚、对氨基酚或对苯二胺类的化学结构,经氧化水解后都能生成对苯二醌。利用溴作为氧化剂,将显影剂类物质氧化成醌类化合物,在酸性介质中,醌类是较强的氧化剂,与碘化钾作用析出单质碘,碘同淀粉作用后呈蓝色,在570nm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其吸光度与显影剂类物质浓度符合朗伯-比耳定律,结果以对苯二酚(mg/L)表示(也可以其他主要存在的显影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