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
HJ 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中氨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氨的测定,也适用于制药、化工、炼焦等工业行业废气中氨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10ml 吸收液.当吸收液体积为50ml,采气10L时,氨的检出限为0.25mg/m³,测定下限为1.0mg/m³,测定上限20mg/m³。当吸收液体积为10ml,采气45L时,氨的检出限为0.01mg/m³,测定下限0.04 mg/m³,测定上限0.88mg/m³。
用稀硫酸溶液吸收空气中的氨,生成的铵离子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黄棕色络合物,该络合物的吸光度与氨的含量成正比,在420nm波长处测量吸光度,根据吸光度计算空气中氨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