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样/水质 9种金属混标/铬锰镍铜锌砷镉锑铅/HJ 803/GB 5085.3-2007 附录C/保质期6个月,50μg/L左右

产品编号西域质检-TM19693

Cas号7440-47-3

纯度/浓度50μg/L左右

储存温度常温

规格 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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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样品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进行测定,测定结果 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 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稀释后使用: 临用前小心打开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用干燥洁净移液管从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中准确量取1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1%硝酸或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编号 名称 标准值(μg/L) 扩展不确定度(μg/L)(k=2)
BYT400068 49.5 2.5
49.5 2.7
49.1 2.4
49.0 2.5
49.0 3.4
50.3 2.6
48.6 2.3
49.9 2.7
48.7 2.5

本环境标准样品用20mL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包装,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本环境标准样品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5)℃,置于阴凉处贮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样品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