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6种金属混标/铬镍砷硒镉铅/介质:5%硝酸+0.3%盐酸,100mg/L

产品编号西域质检-TM21694

Cas号

纯度/浓度100mg/L

储存温度常温

规格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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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溶液以高纯金属,高纯硝酸,高纯盐酸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V/V)
BWT30003-100-NC-100 镉(Cd) 100 3 5%硝酸+0.3%盐酸
铬(Cr) 100 3
镍(Ni) 100 3
铅(Pb) 100 3
砷(As) 100 3
硒(Se)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分装,10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运输和贮存: 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5)℃,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使用后应立即将瓶盖旋紧,放回原铝塑袋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