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水中三氧化二砷(以砷计)/介质:2%盐酸,100mg/L
产品编号西域质检-TM49205
Cas号1327-53-3
纯度/浓度100mg/L
储存温度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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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标准物质/水中三氧化二砷(以砷计)/介质:2%盐酸
- 英文名称:
- CAS NO:1327-53-3
- 分子式:
- 分子量:
基本信息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法(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原子荧光光谱法(AFS),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三氧化二砷,优级纯氢氧化钠,优级纯盐酸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的条件下稀释定容并分装。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标准值:100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3%,基体(V/V):2%盐酸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原料纯度定值结果,制备过程,量值核验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2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5)℃,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有效期是指安瓿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
4.注意事项: 本标准物质用原子荧光光谱法检测时,需依据HJ 694加入硫脲-抗坏血酸溶液,置于不低于30℃水浴中保温至少30min后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