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样-四氯乙烯中油雾,15.6μg/mL
产品编号西域质检-TM53106
Cas号
纯度/浓度15.6μg/mL
储存温度冷藏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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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标样-四氯乙烯中油雾
- 英文名称:
- CAS NO:
- 分子式:
- 分子量:
基本信息
本标准样品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等方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 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 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应该按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 临用前小心打开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用干燥洁净的移液管从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中准确量取5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标准值:15.9μg/mL,扩展不确定度(k=2):1.3μg/mL
本环境标准样品用10mL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本环境标准样品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避光贮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限是指安瓿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
本环境标准样品在超净实验室中用油雾标准油(按照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混合)配制。